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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申报
申报时间: 2023-01-17 -2023-03-01 受理部门: 昆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订阅更多
申报条件
申报主体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 1.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; 2.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; 3.依据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属于制造业; 4.申报主体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获得“智能制造贷”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,并在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初审通过; 5.《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(试行)》明确的具体申报要求; 6.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有严重失信行为。
支持力度
1.贴息奖励采取单个企业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。 2.根据申报主体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内获得的实际(受托支付)贷款额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产生的实际利息给予贴息奖励。苏州市级财政按照实际贷款额的1%给予贴息奖励,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;昆山市按照不低于实际贷款额的1%给予贴息奖励。 3.外币贷款按照贷款发放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贴息计算。 4.单笔贴息市、县级市(区)两级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。 5.昆山市给予贴息奖励项目将采用“免申即享”类简化程序,由企业按照《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操作指南》、《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流程示意图》操作,经公示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。
申报材料
申报主体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线上线下递交材料须完全一致。 1.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(在系统上填报后下载盖章); 2.营业执照; 3.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(在系统上下载后签字盖章); 4.人民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,须提供贷款合同、借据、项目备案证、结息凭证、受托支付委托书、采购合同、设备发票等;人民币贷款购汇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,须提供贷款合同、借据、项目备案证、结息凭证、境外汇款申请书、采购合同或订单、设备发票、售汇申请书等;外币贷款购买设备和工业软件的,须提供贷款合同、借据、项目备案证、结息凭证、受托支付委托书、采购合同或订单、设备发票等; 5.其他佐证材料。
项目来源
《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(试行)》(苏府〔2022〕6号) 《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(试行)》(苏财工〔2020〕125号)https://czju.suzhou.gov.cn/czj/yfxz/202101/136e270afa424a10a62fa49a317f4559.shtml 《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〔2020〕9号) http://sme.sipac.gov.cn/epservice/techsub/Apps/sme/index.php?s=/PolicySearch/policydetail/id/110545